服务协议
协议各方
申请中心:
指在土耳其注册并运营turkeyvisa.com.tr网站的机构Mark Turizm İnşaat Gıda Danışmanlık ve Organizasyon Ticaret Limited Şirketi,处理通过此网站提交的签证申请。
公司税务局:Kozyatağı
公司税号:6120720506
公司地址:Küçükbakkalköy Mh. Dudullu Cd. No: 23-25 Brandium Residence R4 Blok D: 16 P.K: 34750 / Ataşehir / İSTANBUL
申请人:
指代表自己或他人在turkeyvisa.com.tr网站上申请签证的人。
定义
签证申请:
根据土耳其共和国规定的签证政策;指需要签证的国家公民申请土耳其签证的行为。
适用的签证类型:
包括以下3种类型:
- 30天 – 单次入境
- 30天 – 多次入境
- 90天 – 多次入境
发放的签证类型根据申请人护照所属的国家以及申请人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选择的此护照类型而定。申请人不能选择发放的签证类型。
单次入境:
申请人只能在批准的签证中指定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之间入境土耳其一次。
多次入境:
申请人可以在批准的签证中指定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之间多次入境土耳其。
签证有效期:
申请人在填写签证申请表时指定的“预计抵达土耳其日期”是签证期开始的日期。从此指定日期(包括此日期)起,申请人必须在最多180天内入境土耳其。否则;申请人的签证将不再有效。签证的有效期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在电子签证中指定。
停留期:
申请人在土耳其的最大停留权利根据批准的签证的停留期来计算。此期间按以下计算:
- 30天签证的29天
- 90天签证的89天
无论停留时间的长短,签证都将在电子签证中指定的到期日期到期。持有人必须在签证到期前离开土耳其。
申请费:
申请人在线用信用卡支付给申请中心的费用总和。此费用包括以下3项单独费用:
- 电子签证PDF文件费
- 处理费
- 银行佣金费
电子签证PDF文件费:
指申请中心为申请人提交的签证申请向土耳其共和国电子签证申请系统支付的款项。
处理费:
指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处理类型(标准处理、快速处理或快捷处理)由申请中心收取的服务费。
银行佣金费:
指申请中心为提供turkeyvisa.com.tr网站的在线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
评估过程:
指申请中心对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
附加安全调查:
指申请人的签证申请可能会被申请中心进行附加审查的过程。可能进行的这种调查完全是申请中心的主动调查。此主题与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无关。在这次审查中,优先考虑安全问题,如申请人的支付方式、IP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申请中心为希望获得土耳其签证的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因此,它有权选择将为其提供咨询服务的申请人。因此,申请中心可能试图对这些申请人进行一些调查,如审查申请人的社交媒体账户。提及的过程包括此类调查。
签证申请的批准:
指申请人的签证申请已经由土耳其共和国电子签证申请系统批准。
签证申请不符合条件:
指申请人的签证申请不符合申请中心的条件。如果申请人已支付任何申请费;此费用将退还给申请人。
条款和条件
- 1) 关于申请人提交的签证申请的最终决定权仅属于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签证发放过程遵循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确定或将确定的规则,依据土耳其共和国法律。
- 2) 申请人负责准确无误地完成签证申请表的所有必填部分。由于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导致的签证问题的所有责任归属于申请人。
- 3) 发放的签证无法进行任何更改。
- 4) 发放的签证仅针对申请人个人。不能转让给他人,也不能要求转让。
- 5)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表中提供的信息不正确;已发放的签证不予退款或更改。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交新的签证申请。
- 6) 为了对签证申请进行评估,申请人必须支付申请费。如果未支付申请费,将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 7) 申请中心有权不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签证申请,且无需给出任何理由。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中心有权取消申请人提交的签证申请,并以相同方式将签证申请费退还给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中心对任何延误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 8) 如果签证持有人已经进入土耳其,他必须在签证的停留期到期前离开土耳其。申请人已了解此情况并已接受签证违规可能招致的任何制裁的责任。
- 9) 申请中心仅负责根据申请人在签证申请表中提供的信息将签证申请转交给有关部门。申请中心调查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以换取其提供的咨询服务。如果申请人提交了不完整或错误信息的签证申请,申请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10) 由有关部门为申请人安排的签证,并不保证申请人能够进入土耳其。申请人进入土耳其由边境口岸的护照控制官员决定。与其他签证一样,土耳其入境口岸的官员有权拒绝电子签证持有人进入土耳其,且无需任何解释。
- 11) 虽然申请人的签证申请已获批准并将此签证发送给申请人,但如果签证持有人无法进入土耳其,申请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12) 由于系统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即使签证已由土耳其共和国电子签证申请系统批准,签证的PDF文件也可能无法从电子系统下载。因此;在系统的技术缺陷消除之前,批准的签证可能无法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中心对因此案例造成的任何延误不承担责任。
- 13) 所有签证程序都基于土耳其共和国法律和政府规定。如果由于这些法律或政府做法的任何变化而导致签证程序无效,申请中心不承担责任。
- 14) 批准的签证的PDF文件将发送到申请人在签证申请表中“接收您的签证的电子邮件”框中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
- 申请人提供的错误电子邮件地址,
- 申请中心发送的电子邮件被垃圾邮件过滤器拦截,
申请中心对上述原因不承担任何责任。为了跟踪申请信息和下载批准的签证;申请人有义务访问turkeyvisa.com.tr上的“申请跟踪”页面。申请中心无需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渠道通知申请人。
- 15) 边境口岸的护照控制官员可以从他们自己的系统中检查电子签证信息。然而,如果系统掉线,申请人需要以打印或数字形式(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保存他/她的电子签证。
- 16) 用于签证申请的护照的有效期;从进入土耳其的日期起至少为6个月。否则,授权官员可能阻止签证持有人抵达土耳其。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17) 一些国家的公民可能需要满足额外的条件。这些条件在签证申请表中说明。除非这些国家的国民批准的申请人接受这些条件,否则无法提交签证申请。如果申请人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发放的签证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取消和退款政策
- 1) 由于签证申请服务是在申请人完成付款过程后开始的;申请人支付的申请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款。
- 2) 申请人通过信用卡、借记卡或预付卡支付的签证申请费用不能通过银行的退款程序收回。支付过程不能逆转。申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签证申请费用。
- 3) 申请人承认申请中心用于收集在线卡支付的虚拟支付系统仅用作中介,以收取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费用。为申请人提供签证申请服务的机构只是申请中心。
- 4) 如果申请人发起了任何退款请求;申请中心提供的所有服务的详细信息、批准的签证、服务发票、申请人的凭证、IP地址、位置信息和其他杂项信息将被申请中心用于向有权机关提出刑事投诉。
本协议共有21条(17+4)条款,并已被各方阅读并接受。
接受意味着在网站turkeyvisa.com.tr支付页面上名为“I have read and agree to the website terms and conditions”的复选框在签证申请期间已被确认。
除非勾选此复选框,否则申请人无法通过网站turkeyvisa.com.tr申请签证。如果已提交签证申请,则意味着申请人已批准此复选框。
申请中心可随时向本协议添加新条款、标题、子标题或重新安排现有内容。
申请中心有权根据其意愿对现有合同进行更改。
申请人承诺已完全阅读并批准上述条件,并已接受对本协议未来可能的任何更改。
本网站属于一家商业企业,该企业在每页底部服务合同中指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内运营。